根据本学期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时间节点,现将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论文答辩工作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学位点点长、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
监督:学院纪检委员、教学督导
二、答辩形式:线下集中答辩
三、答辩时间及分组:5月17日上午9:00开始,各专业具体答辩时间及分组安排在工作群通知
四、答辩安排
(一)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盲审通过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盲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修改,修改完成并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可以提出答辩申请。
(二)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应至少提前5天,将所有盲审专家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及学位论文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三)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组织答辩事宜。
五、答辩流程
(一)秘书宣布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三)导师介绍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完成培养计划和论文工作等情况;
(四)申请人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
(五)答辩委员提问;
(六)休会,申请人、导师和旁听人员退席;
(七)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并填写答辩决议,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签字生效。答辩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答辩方可通过;
(八)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现场宣布答辩决议及表决结果。
六、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材料归档。
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